企业合同的“审决合一”该如何防范?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3 21:26) 点击:165 |
大多数企业存在合同"审决合一"问题。所谓审决合一,表现为合同审核章和合同专用章一人保管的情况以及企业合同管理作用无法充分发挥的问题,合同审核章的加盖完全取决于企业负责人的意思表示。但是企业合同管理员的设立目的不是只作为简单的合同文书,而是要起到监督牵制作用的,合同专用章和合同审核章之所以分开保管也是为了增加过滤和监督程序,如果审查和决定没有分离,也就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对此,建议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员的法律素质和责任心,必须保证法律审核的有效性,将合同实质内容的决策权利归于企业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将合同的程序性把关交予企业合同管理员,可以考虑每家企业至少设立一名专门的企业合同管理员。并且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员以及审批负责对合同的责任跟踪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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